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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游旅游案例】游客在景区漂流受伤,旅行社因为这一点,负全责赔了40多万!

发布时间:2023/07/27

炎热的夏天,水上运动可以说是C位出道。而漂流作为一项刺激又好玩的运动,也备受喜欢。


然而,两个月来已经发生了多起漂流事故:




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漂流案例,因为这一点,旅行社负全责赔了40多万。



【案情回顾】


老岳等24人与A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3天2夜国内游。旅游者委托旅行社购买旅意险。A旅行社导游带领游客进入景区,进入前,A旅行社通过案外人与B旅行社联系,预约了景区门票,套票包含景区门票以及玻璃栈道、高山峡谷漂流等多个游玩项目。


老岳跟团进入景区,在参与高山峡谷漂流项目的过程中受伤,后被鉴定为9级伤残。


经调查发现:


1、该景区门票背面的“游客须知”内容为玻璃栈道和玻璃吊桥的安全提示内容,未提及高山峡谷漂流。


2、案涉高山峡谷漂流项目对参加者有限制条件: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高度近视、酒后者、孕妇、1.2米以下儿童、55岁以上人群禁止参加此项目。


3、老岳表示A旅行社未曾向游客明确告知55岁以上的人不能漂流,而岳已超60岁。




【判决结果】


A旅行社承担全部的责任,需赔偿400410.32元,因购买旅责险,由保司赔付。


景区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对老岳所受损失承担10%内(40041.03元)的补充责任。





【判决理由】


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明知老岳已超过55周岁,仍为其购买了包含高山峡谷漂流项目的景区门票。其虽主张对漂流项目的限制条件尽到安全提示及告知义务,但其提交的事发前购买的景区门票背面的安全提示内容中并未提及高山峡谷漂流,对其所主张旅行社员工在车上告知了注意事项亦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A旅行社承担全部的责任。


景区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对老岳所受损失承担10%内的补充责任。



案例警示


✅旅行社组团前对游客的基本信息需提前了解,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等,留意老人和小孩,部分项目如不合适注意不予安排。


✅游玩项目如有注意事项,需明确说明,并做好证据记录,例如游客签字、视频录音等。


✅配置足额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尤其是团内有老年人时,由于保额打折和老年人的身体原因,更需要提高保额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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